回教稱去世為「歸真」,就是將生命歸回真主阿拉,通常以土葬為主。
回教徒的喪禮是其過程分:浴亡者 > 入殮 > 殯禮 > 土葬。回教的喪葬,在回教徒往生後,家屬會將死者身上的東西全都取下,將遺體頭朝北、腳朝南、臉朝西擺好,以白布覆蓋全身親友為死者念下列的祈禱文:「吾人屬於真主,最後也回歸於真主那裡。」並為死者反覆的祈禱。即送到清真寺,之後葬禮事宜就交由清真寺來處理。由教長帶領親人為死者用溫水進行洗禮,將全身從頭到腳,用水清洗三次才行,再包以『開番」白布,裝入「經匣』,之後才送往墓地。
根據台北清真寺指出,回教徒的喪禮有三原則:土葬、速葬、簡葬。
一、土葬
回教徒認為火是一種刑罰,而不使用火葬。人在世的時候就不願意被火燒,何況是死者,只有造物主才可以用火去懲罰。墓穴採南北方向,頭 朝北,腳部朝南,面則朝向天房方向,亦即所有回教徒的墓都是麥加同一方向。
二、速葬
為避免屍体腐化污染環境,又可以減輕家屬的精神與物質的負擔,所以回教的喪期不超過三天。
三、簡葬
墓地不看風水,如在航行中可以水葬。不著壽衣、不用棺木、不置陪葬物,墓穴不可過度隆起及裝飾,務必採薄殮為宜。家屬走墳不帶鮮花素果,也禁止上香拜祖。